一、培训的方式方法
培训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包括传统模式的培训方式、在职培训、师带徒培训、研讨法、视听技术法、案例研究法以及企业内部电脑网络培训法等。其中,传统模式的培训方式是通过语言表达向受训者传授知识;在职培训是让受训者在预定时期内变换工作岗位,获取不同岗位的工作经验;师带徒培训则是由技术能手或主管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对受训者进行培训。不同的培训方法具有不同的特点,各有优劣,选择到合适有效的培训方法需要考虑到培训的目的、内容、对象的自身特点及企业具备的资源等因素。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应用也影响着培训方式的选择,如电脑化训练、多媒体教学等都需要相关的科技支持。
二、培训方式的作用
1. 培训方式的选择直接影响到学习的目标。若目标为认识或了解一般的知识,则多种方法均可采用;若目标为掌握某种应用技能或特殊技能,则示范、实习、模拟等方法应列为首选。
2. 培训方式的选择受时间因素的影响。有的培训方式需要较长的准备时间和实施时间,如多媒体教学、影录带教学以及自我学习等,需根据企业组织、学习者及培训教员的可投入时间选择适当的培训方式。
针对保险行业的营销员和兼业代理机构人员,各保险公司统一组织了继续教育培训。这些人员可以自主选择三家培训机构进行进一步学习,所获得的培训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为了更有效地进行继续教育,我们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保险机构以及不同层次的从业人员的需求,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培训方式结合了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课堂培训与自我学习、单位组织培训与自发组织学习,考核方式主要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方式,具体安排参照培训机构的工作计划。
持有保险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必须接受规定时间的继续教育。这是换发资格证书的重要条件之一。对于2008年资格证书到期的持证人员,培训时间已在之前规定的时间段内安排,并需要在以后每年继续参加培训,取得当年的培训合格证明。
对于保监局2007年下发的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如果其内容与本公告有冲突,以本公告为准。如果个人持有多种资格证书,每年只需参加一次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学时并考核合格即可。
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需要精心组织和安排所有持证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确保工作平稳推进。省保险行业协会要发挥组织、协调、沟通和服务的作用,处理好持证人员继续教育与资格证书换发的衔接问题。广大持证人员应充分认识到继续教育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各项培训,适应保险业发展的新形势。
关于培训证书的作用,它是教育机构、专业协会或认证机构对完成特定课程或培训项目的人员颁发的官方证明文件。它证明持证人已达到一定的知识水平或技能标准,在求职、职业发展、收入提升、学习新技能、网络拓展、满足继续教育要求等方面均具有重要作用。在知识经济时代,持续学习和提升能力已成为现代职场人士的必备素质,培训证书是这一过程的标志。它不仅能够增强持证人的自信心,还可以为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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