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郑州优星图自动化培训是否存在骗局的问题
你所说的郑州优星图自动化培训公司,其全称应为河南优星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PLC电气自动化培训,对于学员培训前,都会签订受法律保护的培训协议,该公司不存在骗局。
二、郑州公司注册区域优惠政策多的问题
目前在郑州,具有国家级开发区的有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开发区)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开发区),这两个区域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税收优惠上。
具体来说,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优惠政策如下:
1. 在开发区内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十年(含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在开发区内从事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在开发区内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暂免征收地方所得税。
5. 外国投资者再投资的部分,经申请核准,可退还其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的40%。
6.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最长不得超过5年。
7. 外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开发区的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的以外,都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8.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耕地占用税。
对于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新办的经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两年内,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发展扶持基金按年度给予企业相当于其企业所得税入库后区级财政实际留成的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对于软件企业、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的技术服务收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等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对于实际利用外资 1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新技术项目以及国内知名企业投资 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地价方面也会有相应的优惠。
郑州的这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在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方面都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郑州经济技术开发优惠政策解读
一、土地优惠政策:
1. 针对留学生创业项目及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优惠政策将参照固定资产投资额进行奖励核算。
2. 对于来自省外的工业项目,若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则地价优惠幅度在公告地价基础上为10%-30%。
3. 超过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或被鼓励引进的三产项目,可享受在公告地价基础上10%的优惠。
4. 对于投资项目土地出让金总额达到或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在投资企业提供有效担保的前提下,可实施土地出让金的分期付款方案。
二、投资项目奖励及税费减免:
1. 项目贡献达标,如项目从开工之日起4年内每亩土地实现的税收达到5万元,则按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
2. 针对不同规模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额的一定比例奖励项目引荐者。
3. 对年度开发区财政实际留成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经贸类项目,超出部分按5%的比例对项目引荐者奖励两年。
三、行政事业性零收费: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行政事业性零收费试点政策,涉及多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如《鉴定经济合同法代表授权委托证书》工本费、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许可证工本费等均实行零收费。
四、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亮点:
1. 优化了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结构,实行“零收费”,部分费用由高新区财政代缴。
2. 对招商引资成功的中介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依据引进项目的投资额和性质而定。
3. 鼓励兴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发展基地和民办科技园,对项目投资人给予政策扶持。
4. 设立了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用于举办和参加各类招商活动、广告宣传等。
5. 简化了企业注册登记流程,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技术出资占比也可达较高水平。
6. 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工业结构调整及企业技术改造,设立了重点产业发展资金。
7. 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设立了外贸奖励资金。
8. 对纳税额突出的企业给予财政奖励。
9. 设立了科技三项经费,用于支持技术创新项目、科技成果孵化等。
10. 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对达到规定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11. 鼓励建立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对在高新区内建设的国家级和省级机构给予奖励。
12. 对在高新区注册且运作规范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达到一定额度的,财政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四条:对于在高新区注册的风险投资机构,若其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注册资金超过一亿元人民币,且每年对高新区中小企业投资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当因政策、技术或市场等因素导致投资失败时,高新区财政将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高新区积极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开发、产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对于符合产业导向和贴息范围的中短期银行贷款项目,将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支持,最高贴息金额可达一百万元人民币。
第二十六条:为了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高新区通过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了、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的合作机制,为这些企业提供快速融资的通道。
第二十七条:在确保项目单位入驻前,高新区将确保所使用土地达到“六通一平”的标准,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道路、通信等配套设施齐全,以及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在高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商业用地,将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方式进行土地交易。
第二十九条:在新扩展的高新区区域(西四环路以西),工业用地的基准价格为每亩12万元人民币。根据项目的技术水平、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和付款方式等因素,将对用地单位给予10%-60%的优惠。
第三十条:对于国际公认的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以及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并对高新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产业和项目,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具体的优惠政策。
第三十一条:对于土地出让金总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信用等级不低于AA级的投资商,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即首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30%,在规定付款期限过半时再缴纳30%及相应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所有款项需在付款期限截止时结清。
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八条等条款详细规定了关于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补交差价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鼓励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个人购房税收政策等具体内容。
第四十四条至第五十二条等条款详细介绍了高新区对于人才引进、户籍及人事优惠政策、企业服务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和措施。
关于“郑州新域创业领导力培训是传销吗”的问题:传销是一种非法的金融活动,通常以发展人员加入并交纳费用为手段来获取非法利益。新型传销往往不限制人身自由,而是以金钱为诱饵吸引他人加入。判断一个活动是否为传销需根据其具体运作模式和特点来判断。如果该活动符合传销的特征,即可能涉嫌传销。请注意,传销是违法的行为,应远离并举报此类活动。
注: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条款解释及传销问题的判断可能涉及法律和专业知识,最终解释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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