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解读政策
培训背景
《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截至目前我国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新时代的权利宣言书”、“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后,八部民事法律将废止,这将对法律实务特别是司法实践产生深远影响。
2020年,甚至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民法典的深入学习和研究都将是最关心话题。抢占先机、高效学习才能在法律共同体的竞争中快人一步!
《民法典》的物权编、合同编及担保的解读,进行了专项的讲解和授课,引导实务工作者深入解读《民法典》相关规则,准确预判未来司法实践的裁判思路。
培训对象
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顾问、法律事务专员等。
课程大纲
第一讲 民法典物权制度的变化及其对商事交易的影响
一、居住权
-居住权制度的机遇与挑战
-居住权的设立
-居住权的内容
-居住权的消灭
二、担保物权
(一)体系性变化:功能主义担保法
-担保的范围
-担保权的公示
-担保权的顺位
-担保权的实现
(二)抵押权制度的新变化
-流抵押禁止的缓和
-正常经营中买受人规则适用范围的扩张
-抵押与租赁顺序规则的完善
-抵押财产转让规则的颠覆性改变
-价款抵押权的超级优先权地位
-最高额抵押债权确定时点的改变
(三)质权制度的新变化
-应收账款质押范围的扩张
-有价证券质押的特别规定
(四)关联制度
-融资租赁
-保理
第二讲 裁判视角下的民法典合同编及动产担保实务
一、《民法典》是编纂还是制订?
-回填式立法
-努力体系化
二、《民法典》有什么?
-储法功能强大
-现在与未来
-横向:商行为法+商主体法
-纵向:转介公法+引致商法
-调整四层结构为三层结构
-扩展调整宽度与深度
-预留接口:与公,与商
三、《民法典》是什么?
-裁判规范、行为规范
-请求权基础-请求权体系
四、《民法典》体系背后的逻辑
-不可抗力
-违约方解除权
-风险负担
-违约救济
-违约损害赔偿范围
-诉讼时效
-担保体系
-增信结构
-担保制度与法定担保
-功能导向的担保
第三讲 民法典合同制度的变革及其对法律实务的影响
一、合同编的适用、参照适用
-身份关系协议的准用
-无名合同、法定之债的准用
二、关于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预约的违约责任和违约后果
-格式条款
-合同编与总则编法律行为效力制度的协调
-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问题
三、多数人之债
-按份/连带:债权/债务
-连带债务的内容
-效力
-追偿权/法定债权转移
-求偿权的扩张
-连带债务的涉他效力
四、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
-利益第三人合同的变化
-第三人清偿权
-违约责任中的第三人替代履行费用
五、合同保全制度的发展
-代位对象扩张
-未到期债权的代位权
-代位权行使效果及其他程序协调
-撤销权的要件
六、债权让与制度的变化
-债权让与的禁止特约
-债权让与的通知
-债权转让与从权利
-债权让与中的抵销
七、合同解除权制度的完善
-法定解除权的一般规定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解除权
-情势变更与解除权
-继续性合同的解除权
-“合同僵局”与法定解除权
八、违约责任的微调
-履行不能与合同终止
-违约金调整
-债权人拒绝或受领迟延
第四讲 民法典背景下的合同司法实务
一、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的逻辑层次
-合同效力瑕疵的事由类型
-格式条款
-强制性规定
-规章与违背公序良俗
-夫妻涉股权财产的处分
-越权代表:以公司提供担保为例
-涉刑合同
-无效合同的审理
二、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的类型和事由
-情势变更与合同解除
-轻微违约与合同解除
-合同僵局与合同解除
-未生效合同与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和期间
-解除异议权的行使方式和期间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三、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法律规定的变化
-保证的从属性
-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及其例外
-保证人的追偿
-保证责任与破产程序
课程回顾与现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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