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到表现性目标的重要性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把目标表述成表现性目标。表述表现性目标通常需要具体的动词,比如,通常说的让学员了解采购流程,掌握演讲技巧,这里的动词“了解、掌握”等太笼统,太模糊,没法衡量,不好表现。而表现性目标可以表述为:学员能够正确陈述采购流程;能够运用某某演讲技巧做一个一分钟演讲。于是课堂上老师就要安排部分学员在讲台上演讲,看学员的表现是否运用了老师所传授技巧,下面的学员可以对讲台上学员的演讲进行评价,指出其运用较好的地方或指出不足,做点评的学员也是对所学知识的应用。所以这个演练环节,讲师就可以把所有学员对知识的建构情况当堂测出来,而且很好地组织学员间的意义协商。课堂上的学员讨论就很能看到教学的效果,关键是老师要及时合理地安排学员们来表现,学员表现了,讲师就有机会观察每一个人的表现,直接感受到教学效果,还可以做到及时查漏补缺,如果一个课堂的效果等下课后再去测,我认为已经有点荒谬了。
我在一次课堂上讲表现性目标,然后让学员用自己的语言陈述对表现性目标的看法,就有学员举手发言,他说:“我理解的表现性目标能够做到三合一,即让教学活动的设计、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的评估三个环节成为浑然一个整体。”这个学员的发言就反映了他对“表现性目标”这一知识的建构情况。
所以,在建构主义课堂上就要老师讲一讲,学员们一起讨论建构一会的,不然讲师把握不了学员对知识的建构状况。学员在课堂上一展开讨论,社会建构主义所说的意义协商就发生了,学员们彼此质疑和启发,对知识的理解就深入了。人是社会动物,我们的认知大都源自于社会反馈,学员不说话讲师无从知晓其是否理解,如果学员能够用自己的语言正确表达对所学知识的理解,讲师当然有理由相信学员已经理解所授知识。
表现性目标应该是可量化、可操作、可以观察到的。这就使授课老师有压力了,怎样才能当堂观察到学员的表现呀?那就是讨论、呈现和操作。
有一次我们外请了一个知名度很高的老师讲了三天TTT,老师滔滔不绝讲了三天,什么语音语调的应用原则呀、什么肢体语言的解读和应用呀、什么控场的原则和技巧呀,那些没有太多讲师经验的学员们听得热血沸腾,对老师崇拜有加,很多人感觉收获巨大。课后,有学员向我反馈:“田校长,这个老师讲的简直是太棒了!” 我就冷不丁问了他句:“你相信坐在副驾驶上能学会开车吗?”
所有的TTT课程都要大量的讨论和练习,因为它是以技能为主的课。何止TTT,在网络高度普及和发达的今天,以知识为主的课程根本没必要面授,E-learning 是最经济高效的方法。但凡要面授的课程,传授的必然是以态度和技能为主的能力,那么课堂建构必不可少。
人们对表现性目标的表述已经做了很多的研究,1956年布卢姆的教学目标分类体系对不同教学内容的教学评估中就是按学员行为来分类的。
举例来说,在针对基层经理的招聘技巧的课程中,课程的目标有一条:让学员掌握招聘面试的STAR提问法。如果要将其改成表现性目标应该如何改?翻译成表现性目标,可以用的词有“评价”和“解决”两个,显然套用“解决”比较合适,即让学员用STAR提问法“解决”一个面试难题。表现性目标可以翻译为:“用STAR提问法做一个招聘演练。”这样,课堂就必须安排演练了,可以抽几组模拟面试,紧接着讲师向全班同学提问:“刚才他们的演练中是否采用了STAR提问法?是不是完整的STAR?其中S是什么?T是什么?A、R又是什么?让全班同学检验和检查。
读到这里,我们也检视一下读者对此“表现性目标”这一知识点的建构情况。读者可以尝试:
1、 用自己的语言陈述课程目标的重要性。
2、 表现性目标有什么意义和价值。
3、 检查一门自己讲授的课,审视其目标是不是表现性目标,如果不是,改为表现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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