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参保一般是四种做法。
第一种,将社保费发给员工,由员工自己在当地去上社保,而这种协议是可以去操作的。
第二种,公司在当地为员工去上社保,取决于分公司的注册地址。
第三种,将员工转为派遣公司员工,而由派遣公司为员工在当地去上社保。那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归属感又如何呢?
第四种,委托人事代理机构在当地为员工上社保。委托代理机构再延伸一下,如果这个员工发生了工伤,代理机构说,我只负责缴纳社保,不负责工伤的申请,而员工又直接去找企业赔偿,这种损失由谁来承担呢?像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
1、代理机构必须保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三证齐全。
2、异地缴纳必须由员工提出申请并签订异地的缴纳协议,并明示出法律风险。
3、就是政策。有的城市已经不可以代缴了。
员工和代理机构没有劳动关系,却能够领取三期工伤的补贴,这属于什么行为?所以异地的缴纳政策也在逐渐的缩减。对于企业的要求也会越来越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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