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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全面推行“三位一体”物业管理新模式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信阳市各类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兴起,物业管理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管理缺乏合力、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服务费标准低且收取难、部分物业小区管理混乱等问题日益突出。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信阳市提出了将物业小区作为社区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实行辖区管理与行业相结合,建立社会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共同管理的“三位一体”物业管理新模式。
为推行新型物业管理模式,信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会后,各县区陆续召开会议、印发文件、成立机构、明确职责。信阳市房管局提请批准成立了全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县区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工作。我市“三位一体”物业管理新模式已开始全面推行。
在下步新型物业管理模式推行中,信阳市各级各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补充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进一步澄清物业管理工作的各项底数,内调外研,因地制宜,制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物业管理意见;三是界定责任,直面问题,公开投诉电话,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四是认真学习研究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加大物业宣传力度,树立物业小区管理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工作氛围;五是成立物业管理工作督查组,狠抓物业管理职责和任务的落实;六是房管部门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加强企业资质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实施意见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措施,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实施意见。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实施意见;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协同市委组织部做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其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信阳工作或定居的意见。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措施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实施办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实施意见和特殊人员安置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1)统筹拟订全市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办市交办的其他事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与实施
一、制定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政策,规划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引进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荐、选拔和管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并执行博士后管理规定。设计并实施吸引国内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地工作或定居的计划。制定并执行关于国外机构在本地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管理办法,指导留学回国人员的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离退休年龄和待遇审批,以及相关人才工作。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改革
负责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人事管理政策。确立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考核、岗位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推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处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事宜。制定招聘国外人员(不含专家)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三、劳动关系及劳动保障
负责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调控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制定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保护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权益。负责企业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工作。
四、公务员管理
负责执行国家、省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执行全市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性规章,监督并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政策。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全市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处理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任、转任事宜,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薪酬与福利
制定并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分配政策,管理其津贴补贴和福利。负责市直单位工资统发的核准和调整工作。研究并完善工作人员休假制度及疾病、工伤、死亡等期间的待遇政策。
六、离退休人员及农村社会保险管理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离退休待遇落实工作,审批离退休费和因公致残人员的护理费。处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特殊待遇审批事宜。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实施意见,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
七、其他社会保障事务
统筹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实施意见,管理其基金。拟订工伤保险实施意见,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同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权益。
八、内部管理及综合事务
处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外事管理工作。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设置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并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相关事务的处理和监督工作。
九、总结与编制人员配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及工勤编制核定总数为77名,其中局长、副局长等领导岗位共设置4个,分别为局长一名,副局长三名。还包括市公务员局局长一名(副处级)以及科级领导职数41名(含机关党委副书记一名)。
关于纪检(监察)机构的编制和领导职数,我们将遵循信编〔XXXX〕XX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除此之外,还有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一、原先分别隶属于市人事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现已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
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聘与调配问题,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用人单位的编制情况以及结构进行审批,若审核通过,将核发相应的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通知单后,将办理人员录用、聘用、调配、工资核定以及社会保障等相关手续。市财政局也将依据入减编通知单以及人社局的录用、聘用、调配手续进行经费核拨和工资统发。各部门需协同配合,明确各自职责,优化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制度,避免增设其他前置审批环节。
三、关于所属事业单位的具体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我们将另行详细规定。
四、关于本规定的解释与调整,将由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任何调整都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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