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天津市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成立市级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认定工作的年度方案、监督各区县认定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争议等。市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检查和备案管理工作。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则与本级工信、财政等各部门组成区县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认定和监督工作。
在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为了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天津市近期推出了一系列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措施。这些措施共包括十五条,涵盖了减税降费、稳岗用工、金融支持等方面。
在强化减税降费方面,政策扩大了“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适用范围,并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具体的税收优惠。对于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可按一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针对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加工贸易企业等也提供了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
在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方面,政策加大了对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对于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不同情况减免了不同时长的租金。政策还实施了失业保险稳岗政策和对重点群体的就业优惠政策。
本市推出新政策,为展览主办单位提供资金支持。对于在本市举办展期3天及以上的展览,将根据展览面积大小给予主办单位资金补贴。对于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期间可减免租金,以缓解其房租压力。这些举措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政务服务。
为了进一步优化本市营商环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完善政务服务。对于园区内符合详细规划的产业用地,将加快审批流程,提高用地灵活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源头管控,明确了规划设计安全要求,包括加强规划设计安全评估、科学规划城乡安全保障布局、严把工程管线设施规划设计安全关、严把铁路沿线生产经营单位规划安全关等。
近日出台的《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带来了诸多好处。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对该政策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政策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该政策主要突出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包括实施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解决关键问题、采取帮扶措施等。为了做好政策咨询工作,方便企业了解有关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公布了相关咨询电话。
在安全生产方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要明确规划设计安全要求,包括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综合保障措施等。要严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准入关,包括合理确定企业准入门槛、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市场主体的发展,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七、严控关键行业项目审批与安全建设
一、强化高风险项目审批监管
针对高危领域,项目审批需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前置审查重点。对于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核准、项目核准和资源配置,要设立严格的程序和规范。特别针对“两重点一重大”(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应建立联合审批制度,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强化“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及“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的建设,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的,不得发放或续期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工艺技术设备材料的安全生产标准化
应加速落后产能的淘汰退出,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或计划对《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工业技术与装备的产能进行淘汰。对于限制和淘汰的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品等建设项目,不得进行核准。对于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需遵循“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强化投资项目的审核管理。
三、完善安全生产与健康技术标准
根据行政执法要求、事故原因分析以及新工艺装备和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应及时修订并公布相关工艺技术装备的强制性安全标准。鼓励各地区及企业领先制定更加严格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地方、行业、企业标准,并推动与国际标准的接轨。
四、关键设备与材料的安全保障提升
对于重要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应建立检测检验制度。在新建、改扩建的矿井中,应推广采掘机械化,并加强地下矿山积水探测和露天矿山安全监测。推广尾矿干堆技术和尾矿综合利用,努力建设绿色矿山和无尾矿山。
五、特殊场所的安全管控措施强化
对于高风险和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如煤矿、危险化学品等,应科学合理地控制人员数量,并执行危险工序的隔离操作规定。在劳动密集型场所,应采取空间物理隔离等措施,严格控制单位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数量。
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与技能
在高危行业领域,应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准入条件,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求。应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职业安全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七、加强组织领导与工作落实
各地应将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要加强改革创新和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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