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密围绕本地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并实施了《黄石市重点产业职业培训指导目录》。针对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关键产业急需的77个职业(工种),黄石市就业局制定了详尽的培训计划,加大了培训补贴力度,以激发劳动者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参与热情,进一步增强重点产业技能人才的供给。
二、黄石市农村技能人才培养与对接
为了支持战略性产业的发展,黄石市特别关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例如,在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产业领域,将诸如数控车工、软硬件工程师等职业(工种)纳入重点产业职业培训指导目录,并将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提高了60%,以此确保全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人才供给。
三、农村与新兴行业的技能培训齐头并进
为支持乡村振兴,黄石市着眼于农业发展特色产业和传统工艺的保护,围绕大冶刺绣、阳新布贴等地域特色项目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对于如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等新业态、新职业,黄石市同样开展了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从业形象。
四、黄石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解读
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环境卫生,黄石市制定了详细的养犬管理规定。
该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黄石市城区内的犬只饲养、经营及管理活动。对于盲人和肢体重残人养辅助犬的管理,黄石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各城区人民负责该办法的组织实施,并建立了养犬管理协调机制。
明确了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多项与养犬相关的管理工作,如养犬信息登记、流浪犬的收容与移送、狂犬的扑杀以及查处犬吠扰民等违法行为。而农业畜牧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等也各自承担了与养犬相关的职责。
该规定还对限养区进行了界定,个人在限养区内养犬需办理相关手续,并需遵守一系列规定,如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免疫证明等。养犬人还需遵守诸如携犬出户时的相关规定,如束犬链、挂犬只标识等。还规定了禁止携犬进入的公共场所和禁止携犬乘坐的交通工具等。
对于违反养犬管理规定的行为,黄石市也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犬只伤人时,养犬人需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依法承担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犬只伤人的情况都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6、若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疑似感染狂犬病或者确认患有狂犬病,应立即向农业畜牧及卫生部门报告。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应紧密监控疫情,并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只进行捕杀和无害化处理。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捕杀任务,同时农业畜牧、卫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对于疫情严重的区域,各城区人民需划定疫区并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农业畜牧、公安、城管、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疫情应对工作。
37、要举办犬只展览或从事犬类养殖、销售、诊疗等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对于犬只表演、竞赛、展览活动的管理,需遵守国家关于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
38、在限养区内,严禁设立犬类养殖场所。
39、在禁养区内,同样禁止设立犬类交易场所。若需设立犬类交易场所,必须符合本市商品交易市场布局总体规划。
40、在限养区内依法设立的犬类交易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应遵守一系列规定,包括犬只来源合法、取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免疫证明等。进口的犬只必须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禁止销售烈性犬和大型犬,并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41、农业畜牧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犬类留检场所,接收按规定送交的犬只及收容、留检、没收的犬只。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保障。
42、留检场所接收的犬只可以被认领和领养。若无人认领和领养,将由农业畜牧部门进行处理。
4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批评、劝阻,并可以进行举报和投诉。
44、公安机关对收到的举报和投诉应及时处理并告知处理结果。若依法由其他部门处理,应及时移送。
45、对于病死的犬只和由公安机关组织捕杀的犬只,农业畜牧部门应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食用和出售。
46、黄石信业机械厂是一家工作环境舒适、待遇优厚的企业。工作区设有空调,同事间相处融洽。试用期员工享有无责任底薪+提成,转正后有餐补和通讯补贴。还有五险一金、全勤奖、餐补、节日福利等。
47、该厂还拥有完善专业的培训体系,资深骨干会进行一对一培训。包括岗前培训、不定期在岗培训、产品知识培训、销售技巧培训、管理技能培训以及在职拓展培训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细节可能因实际情况而异。黄石信业机械厂的实际情况可通过访问官方网站或联系该厂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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