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财政局作为市的核心财政职能部门,肩负着执行与制定财政政策、编制与执行财政预算、管理与核算财务与会计、监管国有资产与社会保障资金、参与制定税收政策、管理外债与会计法规、开展财政系统的科学研究与教育规划等重要职责。
在财政政策方面,伊春市财政局不仅要贯彻国家财政、税收、会计法规及相关政策,还要参与制定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等,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并制定和执行财政与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在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该局负责全市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并向市及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还要管理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并参与地方税收计划的确定。
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方面,伊春市财政局需执行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并负责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登记、管理和纠纷调处等工作。
在社会保障支出管理方面,该局需制定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负责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还要负责伊春林业管理局及其所属森工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等工作。
伊春市财政局还需执行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参与地方金融、国家债务、证券及政策的制定与监督,办理特定贷款转贷业务。在会计法规的执行与监督方面,负责监督地方税收法规执行情况,检查财政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伊春市财政局还内设多个科室,包括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社会保障科等。这些科室各司其职,协同工作,为提升财政系统的工作效率和财政干部的业务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持。
伊春市财政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公共财政收支平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该局职责广泛,涵盖了财政政策执行与制定、预算编制与执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国有资产与社会保障支出管理等多个方面。乡镇财政与企业管理部门职责规划
乡镇财政部门致力于规划财政建设,确立企业财务管理准则及制度。制定经费开支标准与定额建议,对预算编制及执行进行监督。为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提供指导,进行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针对财政支持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与效益考核,对预算内外专项支出进行指标管理并追踪问效。年度财务决算审核也是其重要职责之一。
会计部门全面管理全市会计工作,实施会计管理法规与制度。负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对高级会计师的审核呈报进行把关。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培训,为全市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与电算化培训服务。还负责会计基础工作与账簿的监督管理,以及会计学会的工作管理。
在林业企业财务管理方面,财务科负责伊春林业管理局下属森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指标测算、计划编制及预算执行等。监督财经政策与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改革研究。对于企业的发展与改革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并制定长远规划预测。
林业企业会计部门则负责更细致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资金筹集、上缴与拨付,财务报表的审查与上报等。还要对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与分析,研究企业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经济效益及财务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问题。对于企业的发展项目,同样要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
林业事业科则专注于预算内外森工事业单位的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及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指导工作。对事业单位的资金收支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与监督执行,并对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天保工程资金管理科专门负责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财政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工作。包括预算编制与下达、决算编制与上报等环节的全程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与有效运行,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序。
监察室则负责监督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并促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监察对象的权利进行保护,并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违反政纪的行为,将提出调查与处理建议。受理检举、控告与信访,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并协助纠风办工作,纠正政风、行风及行业不正之风。
伊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多个部门:
1. 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知识分子工作、干部管理监督等,并负责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教育等日常工作。
2. 纪检委(监察室):贯彻执行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维护党章党纪,查处违纪案件等。
3. 行政办公室:负责执行上级文件和法律、法规等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并参与组织草拟市政公用工作的发展规划等。
4. 人事劳动科: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等。
5. 计划财务科: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项目资金引进计划等财务相关工作。
6. 市政工程管理科:参与制定城市道路、桥涵等市政设施的建设计划并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等。
7. 园林工程管理科:参与制定城市园林、绿化等园林工程建设计划并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
8. 企业管理综合科:组织制定公用事业企业的行业规章制度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管理工作。
9. 安全生产科:对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等。
以上各个部门协同工作,共同推动伊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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