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行间本币交易员资格证是进入债券交易等相关岗位的必备条件之一。此证书的获取对于希望在债券交易领域发展的人员至关重要。
2. 证券从业资格证的报名对公民开放,但银行间本币交易预案资格证的报名需通过特定金融单位,该单位需具备本币交易系统资格。个人需填写报名表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方可在中国货币网进行报名。审核通过后,个人方有资格参与网上择期培训。
3. 培训每月举行2-3期,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均有设点。由于报名人数众多,通常报名后需等待2-3个月才能参加培训。系统报名资源一般于每周二周四早9点更新。
4. 现行考试制度中,考试科目包括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如《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而专业科目则包含《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等。值得注意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科目现已移交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负责。
5. 新的考试制度设定了两门考试科目,分别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此新制度将实施至2015年12月31日。
6. 希望汇通财经所提供的上述信息能对大家的学习和工作有所帮助。
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细则解读
1. 为了规范承销机构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定了本承销业务规范细则。
2. 本规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承销机构在承销公司债券过程中的行为,包括项目承接、发行申请、推介、定价、配售和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受托管理人需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履行其管理职责。
3. 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对承销机构的承销行为进行自律管理。
4. 承销机构需建立健全承销业务制度和决策机制,并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定价和配售过程中,需加强管理,明确承销责任。
5. 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而对于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可以自行销售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6. 承销机构在承接项目时需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招揽项目。在确定承销费用时,需综合考虑发行人资质、承销风险等多种因素,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7. 主承销商需与发行人签订承销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承销基数。若采用包销方式,需明确包销责任。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由承销团承销的,承销团成员需按照承销团协议及承销协议的约定进行承销活动。
8. 承销机构需协助发行人协调资信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工作,但不得干涉发行人选择相关中介机构。
9. 尽职调查工作是承销机构的重要职责之一,需依据相关规定开展。
10. 承销机构需对发行人进行债券市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培训,使其了解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11. 承销机构需协助发行人开展发行申请和备案等工作,并对其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2. 在路演推介过程中,承销机构和发行人需采用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并事先披露举行时间、地点和参加方式。在互联网路演推介时,不得屏蔽投资者提问。
13.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不得采用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推介。在推介过程中,承销机构和发行人不得夸大宣传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诱导、误导投资者。
14. 承销机构在业务活动中需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对公司债券定价和配售等重要环节进行决策。内部监督部门需参与决策过程并予以确认。
15. 承销机构需建立健全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依据中国证监会、自律组织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进行管理。
16. 承销机构在业务活动中需对自身行为进行有效隔离,如承销和投资交易等业务之间应设立防火墙。
17. 对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和发行人需聘请律师事务所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18. 承销机构和发行人在业务活动中需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一、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规范
1. 采取询价方式的,承销机构与发行人需进行询价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利率区间,并依据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价格或利率。簿记建档是指,在确定价格或利率区间后,向市场公布发行文件,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意愿及数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价格或利率并进行配售。
2.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承销机构与发行人需遵守相关部门对公开招标的法规。
3. 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可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网上定价发行,以及网下与网上相结合的方式。如相关法律、规章、自律规则有特别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4. 在公开发行过程中,承销机构需与发行人共同确定定价与配售方案并公告,明确价格或利率确定原则、发行定价流程和配售规则等内容。
5. 承销机构应督促网下投资者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意压低、抬高价格或利率,完成配售后需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6.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应自主决定是否报价,承销机构不得无故拒绝。
7. 簿记管理人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披露的配售规则组织配售。
8. 在配售过程中,簿记管理人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有违反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直接或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及其他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9. 簿记管理人需做好簿记建档全过程的记录留痕工作,建立完善的工作底稿存档制度,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
10. 簿记管理人受发行人委托,负责簿记建档的具体运作。
11.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定价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和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12. 采用簿记建档方式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参照前述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如有其他法规、规则另有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13. 承销机构需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自律组织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评估投资者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确认合格投资者并充分揭示风险。
14.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
二、电话销售产品种类解析
电话销售的产品种类多样,主要包括:
1. 金融理财产品:如股票、基金、债券等投资产品。电话销售人员会介绍产品特点及优势吸引客户购买。
2. 家居生活用品:包括各类家电、家居装饰品及日常生活用品等。电话销售人员会了解客户需求后推荐合适的产品。
3. 保险类产品:涵盖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等。电话销售人员会详细讲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及理赔流程。
4. 教育及培训服务:从各类课程到考试辅导及技能培训等都有涵盖。电话销售人员会根据客户需求和兴趣推荐相应的课程。
以上产品都是电话销售中常见的类型,电话销售人员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了解客户需求和兴趣后推荐合适的产品,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购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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