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医药代表在拜访医生时,需遵循“三定一有”(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有记录)的制度,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接待流程的完善和严格执行。以上海市为例,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需提前备案,未备案或信息不一致的将不予接待。接待人员通常由医疗卫生机构医务部门及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为代理人制作标识明显的工作牌,进入医疗机构时必须佩带。
对于违规行为,医疗卫生机构有严格的处罚措施。例如,工作人员擅自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首次发现将由机构约谈涉事人员和科室负责人;第二次发现则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罚,涉及医师还将停止其处方权3-6个月。
二、医药销售市场拓展策略
作为医药销售人员,要有效拓展市场,需了解并掌握不同的销售渠道。目前,医院仍是主要销售渠道,但OTC领域也在逐渐崛起,未来将成为热门。在OTC销售中,业务人员需充分相信并热爱自己的产品,调动积极主观能动性,学习掌握产品特点及卖点,自信地与客户交流。
动销是OTC销售的关键,需要通过不断举办活动来提高复购率和回头客。具体策略包括:首推与陈列、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做一场到位的促销推广活动、做一群生动化陈列与POP展示等。业务人员需勤快,多跑街串巷、进店走门,通过多谈、多跑、多见,建立良好客情关系,从而提升销售业绩。
三、医药电话营销话术及注意事项
在进行医药电话营销时,话术的运用至关重要。首先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专家般的语气和语速。话术要流畅,遵循前半句快后半句慢的原则。在与客户交流时,要遵循话术流程,当客户提出问题时,要灵活回答并绕回流程继续沟通。要注意处理常见反对意见,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异议处理话术。
要注意沟通细节的管理。在与客户交流时,要保持互动,注意倾听客户的问题和需求。回答客户问题时,要遵循先理解再回答的原则,避免直接与客户对抗。要有同理心,换位思考,当客户表达情绪时,要表示同情和理解。在电话营销中,还要注意电话量的问题,避免在一个或某几个电话上浪费太多时间。要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医药电话营销话术,提高销售业绩。
四、医药销售人员的职业素养提升
医药销售人员除了掌握销售技巧外,还需不断提升职业素养。要相信并热爱自己的产品,以专家般的姿态与客户交流。在市场拓展和电话营销中,要遵循规定和流程,注意细节管理。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在与医生和其他医疗人员交流时,要建立良好的关系,提高自己的社交能力。医药销售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以更好地完成销售任务。一、避免过度承诺与保证
在与客户交流时,切忌随意许下不能兑现的承诺或提供无法兑现的保证。过于绝对的言辞容易使客户产生疑虑,甚至导致客户的不信任感。销售人员在与客户沟通时,应保持谨慎和负责任的态度,确保所提供的承诺和保证都是基于实际情况和公司政策。
二、回访中的深入挖掘
当对客户进行回访时,若客户表现出敷衍的态度,回访员应深入挖掘其真实反馈。若客户未直接回答或重复之前的话语,回访员可尝试将客户的话重复一遍,并进一步询问,这样有助于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需求。
三、巧用旁敲侧击
当客户故意不配合,隐瞒真实情况或具有强烈的抵抗意识时,销售人员可以尝试采用旁敲侧击的方法来引导客户表达出自己的问题和疑虑。通过巧妙的提问和引导,使客户在不知不觉中透露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和问题所在。
四、退单与核单原因分析
经常遇到退单或核单被取消的情况,经过分析,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 沟通方式不当:销售人员说话过于强势,推销味道过浓,没有从客户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也没有给客户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
2. 订单确认不足:在确认订单时,销售人员没有进一步追问客户是否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导致客户心中的顾虑未能得到解决。
3. 指导不够明确:在下订单时,未告知客户不要离开当地,这可能导致客户因不了解后续流程而感到不安。
4. 信息传递不完整:在订单过程中,没有重复确认产品名称,导致客户对产品产生误解或遗忘。
5. 信息缺失:下单时未明确告知客户公司名称,这可能让客户对订单的来源产生疑虑。
6. 缺乏稳定措施:下单时没有采取任何稳定订单的措施,可能导致订单流失。
五、医药销售注意事项
在医药销售领域,价格与价值的平衡至关重要。以药厂与终端的价格为例,价格大致相当,中间只经历一次加价,如商业公司的毛利率为7元,终端售价为107元。若存在带金销售的情况,"金"的来源可能是流通的商业公司或药企。在两票制的背景下,带金销售的风险再次转嫁给药企,这对社会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要求医药销售人员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注重产品价值:在推广医药产品时,应着重介绍产品的价值和特点,而非单纯强调价格。
2. 透明沟通:与医药终端进行沟通时,应保持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避免产生误解。
3. 遵循行业规范:严格按照行业规范进行操作,避免触碰红线。
4. 了解政策动向:及时了解并掌握国家相关政策动向,以应对可能的市场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