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党政机关公文的定义、种类、格式、行文规则等进行了明确。
一、党政机关公文的定义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二、党政机关公文种类
主要有: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15种。
三、文种的分类
1.按性质不同,可分为指令性、告知性、规范性、报请性、商洽性、记录性公文3种。
指令性公文主要包括决议、决定、命令(令)告知性公文主要包括公报、公告、通告、通知、通报5种。规范性公文主要包括意见1种。报请性公文主要包括请示、报告、批复、议案4种。商洽性公文主要包括函1种。纪录性公文主要包括纪要1种。
2.按行文方向不同,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上行文包括请示、报告2种。下行文包括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通报、批复8种。平行文包括议案、函2种)。
此外,通知一般用于下行文,也可以用于平行文;意见既可以作为下行文,也可以作为上行文和平行文。
3.按发文机关不同,可分为党的机关专用、行政机关专用、和党政机关通用。
文种的适用范围原则上不做区分,只有命令(令)、议案2个文种明确为行政机关专用。但依据文种的适用范围,决议一般不用行政机关,公告、通告2个文种不用于党的机关。
党的机关专用文种主要包括决议1种。
行政机关专用文种主要包括命令(令)、公告、通告、议案4种。
党政通用文种主要包括决定、公报、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1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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