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募融资基础内容
私募融资是私募培训中的一个重要基础部分。私募融资分为私募股权融资和私募债务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是融资人通过非社会公开方式,如协商、招标等,向特定投资人出售股权进行的融资,包括企业组建时的股权筹资和之后的增资扩股等情况。而私募债务融资则是融资人以同样的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人出售债权来筹集资金,包含各种借款形式,这是区别于债券发行的融资方式。
在私募融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现实问题。例如在融资服务业这个普遍信息匮乏的市场中,客户和投融资服务机构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这导致了很多不必要的问题,比如客户缺乏投融资所需要的会计、金融、法律、评估知识,从而对投融资服务机构的能力缺乏鉴别能力。有些投融资服务机构要求客户预先支付费用启动项目,一旦融资失败也不退还费用,这对客户来说是沉重的负担,容易引发争执。还有部分投融资服务机构不负责任,收取费用后却不进行融资服务,影响行业形象;也存在专业能力差、没有资源且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情况。
二、私募股权投资相关知识
私募股权投资是私募培训的核心内容之一。私募股权投资是指向具有高成长性的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管理和增值服务,最后通过IPO或者其他方式如资源整合并购、企业溢价回购等退出,实现资本增值的资本运作过程。私募投资者重点在于从企业退出以获取投资收益,而非拥有分红和经营被投资企业。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大型机构投资者和资金充裕的个人手中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然后寻找未上市企业的股权进行投资。与炒股型私募基金相比,虽然本质上都是理财工具,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初始投资门槛更高、投资周期更长、投资回报率更稳健,适合大资金的长期投资。它的发展历程也值得关注,20世纪七十年代末,美国税法的变化促使大众、私人退休基金以及大学捐款开始投资私募基金,成为重要的资金来源推动了私募基金的发展,经过30年发展成为全球资本市场的重要金融力量。
三、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与分类
私募基金在拉萨的私募培训中,其组织形式和分类也是重点内容。在中国境内,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包括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合伙企业型基金。契约型基金以基金合同约定为主,受《证券投资基金法》约束;公司型基金以公司章程约定为主,受《公司法》约束;合伙企业型基金以合伙协议约定为主,受《合伙企业法》约束。
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私募基金可分为几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权益、非公开发行的债权及各种权益类产品;创业投资基金是比较特殊的类别;还有其他私募基金,例如投资于艺术品、红酒等特定商品的基金。
四、私募基金的运作与监管
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监管体系是私募培训不可或缺的部分。私募基金公司通常采用直线职能制架构,设有投资部、资产管理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法务部等部门。各部门协同合作以确保基金运作的高效性和专业性。
在监管方面,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登记,并且要遵循信息披露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收益分配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同时,还要满足信息报送要求,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相关信息。
五、合格投资者与募集相关知识
合格投资者的界定和募集相关规定也是拉萨私募培训的重要内容。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且满足一定条件的投资者,例如高净值个人、机构投资者等。私募基金是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不能通过大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并且单只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有严格限制,如股份公司型、契约型基金不超过200人,有限责任公司型、合伙企业型基金不超过50人。
此外,在募集过程中,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如为客户代签合同、侵占基金财产、侵占客户资金、利用基金相关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
六、私募投资的特点与风险
私募投资的特点和风险也是培训需要涉及的内容。私募投资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例如募集对象特定,通常针对少数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不在公开市场宣传和募资;投资策略多样,涵盖股票、债券、股权、衍生品等多种投资;运作方式灵活,在投资范围、比例、限制等方面有较大的灵活性;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低。
同时,私募投资也存在风险。以私募股权投资为例,它的投资期限长,一般需要五到七年;投资金额大,有的投资产品门槛高达1000万元;风险大,因为最终收益的实现主要靠收购、兼并和上市等方式,变数多、波动大,不过潜在收益也很高,可能达到几倍甚至十几倍。而且在中国,PE投资还是新兴领域,投资公司经验少、投资风格尚在形成中、人员变动大等因素也增加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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