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何不敢跟税务机关打官司?
对于现在纳税人的理解来说:如果与税务机关打官司:打赢了可能“一把赢、把把输”,因为企业以后还要和税务机关打交道,担心报复。
对于税务机构来说:是由于现有的税收征管法导致的,里面有明确规定,纳税人先要缴假定的税之后才能去申请行政复议。还有就是税务案件很少,这是一个法制建设问题,我们自身规范,企业也要树立一个观念,用诉讼来解决纠纷是很正常的现象,纳税人维护合法权益很正常。
金融经济培训讲师认为当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纠纷时,并不愿意走司法程序,这主要是现行司法体制没有给纳税人足够信心。在国外税务机关的一个观念是无罪推定,就是在没有取得足够证据证明纳税人有罪的前提下,先假定是无罪的,但在我国,税务执法人员首先假定纳税人是违法的,而且税法不明确,税务机关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也不信任,先抱着怀疑的态度,认为执法人员可能是在整治他,或者是出于想要强行征税的目的。
纳税人由于缺乏信任感,不想去寻求司法救济,不相信法院就一定会支持他,也不相信即使告赢了税务局,将来的日子会好过的。他担心税务机关将来还会给他制造困难,所以处于这种相互之间不信任的状态,就没有办法产生一个各方能够共赢的生态环境。
税收立法权回收有期
目前中国税收立法任务繁重复杂,18个税种中仅有3个税种有税法,其他都是暂行条例等。国务院制定了许多税收暂行条例,都是根据1985年的全国人大授权,但这一授权没有期限。
今年3月,立法法修订后,明确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必须制定法律。比如今年5月份官方上调卷烟消费税就很谨慎,向全国人大请示,做一些沟通。这说明政府机关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
税收执法最大风险是制度建设
2004年国税总局对所有2000多份文件做了一次清理,发现其中43%的文件有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系统性问题、规范性问题和技术层面问题等。
培训讲师认为目前税务机构最大的风险就是税收法制建设的问题。目前中国税收法制还不健全,不少税务问题企业还要和税务机关商谈。另外,随着税收法治化推进,一些税收执行细节问题的审批权撤销,企业需要自己判断纳税细节问题,纳税风险也将有所提高。
作为税务咨询顾问,一些高管来咨询,外资企业高管一来中国就问,中国税务法规是怎么规定的,要严格按照法规去做。当中国税务经理告诉他,中国税务问题不明确,要去跟税务局谈,这让他感到很不可理解,在国外他从来没跟任何一个税务局的人见过面。这就体现了中国的税务法规建设还很欠缺,但未来这种情况会逐步减少,这也要求中国纳税人转变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