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指定管理人的规定。该司法解释旨在明确破产企业管理的职责与监督方式,以保证管理人的公正性和专业性。管理人负责在法院的指引和监督下,全面管理破产企业的各项事务。
管理人制度是我国破产法中全新的制度。根据规定,管理人可由相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个人,也可以担任管理人。
破产企业管理者的责任重大,包括全面接管破产企业、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等。破产管理人应当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估价,对于残次变质的财产进行变价计算,同时要负责办理破产人的注销登记等事宜。
关于申请破产的详细步骤,首先需要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并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多项职权,包括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处理未了结的业务等。
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报酬是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来确定的,具体比例限制范围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分段确定。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管理人的报酬合理且公正。
破产管理人是指被法院指定,负责全面接管和清理破产财产的专门机构。其职责包括全面接管破产企业、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代表破产人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等。破产管理人还需承担一般义务和责任,如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处理、变价和分配等。
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不仅需要具备高于一般中介服务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还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对于企业而言,了解破产程序和管理人的职责对于保护自身权益和维护企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各国破产法和我国现行破产制度的规定,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管理财产
当债务人被宣告破产时,其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身份变为清算法人。破产人的所有财产将作为执行的对象,需要全部移交给破产管理人进行管理和处置。
2. 保护并清理破产财产
接管破产财产后,破产管理人需要妥善保护和管理这些财产,以防止其遭受意外损失或人为破坏。这是破产管理人的重要职责之一。
3. 以破产企业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在破产人将破产财产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后,虽然破产人仍然拥有对破产财产的所有权,但他们将失去对财产的占有、支配和处分权。相反,破产管理人将获得以破产企业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的权利,这些活动以破产财产为标的。
4. 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和估价
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估价是其职责之一。这包括重新估算已经折旧完毕的固定资产的残值,以及计算残次变质财产的价值。如果不需要变价,则按原价值计价。
5. 办理注销登记并终结破产程序
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管理人需要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随后,破产管理人还需向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的注销登记,并及时通知法院。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时,破产管理人还应及时申请终结破产程序。如果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如破产财产分配存在争议或需要追加分配等,破产管理人也需要及时处理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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