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政务管理的全面统筹工作。组织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各项会议,做好各类会议的筹备、组织及通知工作。同时负责接收与发出公文,对公文进行拟办、传阅、审核等流程管理。政务信息的采集、分析与上报反馈也是其重要职责之一。还要负责机关档案的管理与使用,起草各类工作总结与报告,并负责保密工作。负责接待及相关活动的联络通知工作,管理办公用品的购买与使用,以及办公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对机关车辆进行编制管理,确保安全驾驶和维修保养。协调对内各科室及对外上级机关的沟通协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干部考核,并负责组织局属事业单位的职称评聘工作。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实施目标管理。
计划财务审计科
拟定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管理事业费及各项专项经费。编制并落实年度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投资计划。对国土资源的各项收费进行监督,编制全市国土资源部门的资金决算,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负责系统内部的财务审计工作,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管理、审验和监督工作。
政策法规科
调研国土资源政策,拟定土地与矿产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清理、汇编及咨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处理有关的行政复议与应诉事宜,监督检查系统内的依法行政情况。负责制定并实施宣传、教育及科技发展的规划,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搜集整理土地信息,组织科技成果的评选与推广等。
规划科
组织编制双鸭山市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组织年度土地计划的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负责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农用地征转用项目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项目的规划审查。指导和审核县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地籍管理科
管理城乡地籍和地政工作,开展全市土地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和动态信息监测。负责地籍成果的检查验收,颁发和管理土地证书。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公私产权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调查审核及抵押登记工作。公开查询地籍资料,承担动迁中的土地补偿工作。负责中、省直单位和部队所属农、林、牧、渔、苇场土地划界、落界等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科
拟定并贯彻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交易等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土地市场。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以及企业改制中的土地资源处置和运营管理。组织实施土地市场的动态监测工作。
耕地保护科
负责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等工作,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审查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措施,监督其执行和验收。指导土地整理事业机构的工作。
矿产开发管理科
实施矿产资源管理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全市的矿产资源。审核矿产资源的占用和登记发证,办理探矿权、采矿权的储量审批和转让。研究全市矿产资源的可供性战略和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
负责储量管理的政策研究、登记统计、补偿费征收和动态监管等工作。评审甲类矿产资源储量和普通建筑砂石土资源储量。
地质环境科与地质勘查科
1. 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同市局相关部门完成各类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工作。对辖区内用地、用矿单位或个人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2. 负责土地用途管制,组织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对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进行前期调查,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 受理土地矿产的各类纠纷,对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进行前期调查并处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二、地籍与信访管理
1. 负责地籍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地籍信息收集、整理、更新等。
2. 负责辖区内人民群众有关土地矿产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认真接待并妥善处理。
三、服务与收费
1. 负责受理所辖区个人宅基地申请,以及辖区内临时用地的受理。
2. 按照县局、分局下达的年度收费计划收缴相关费用。
四、执法监察与指导
1. 执法监察一科:主要承担违反土地法律、法规重大案件的立案调查,指导、督促地方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对相关行为的监督检查,并承担土地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2. 执法监察二科:主要承担违反矿产资源法律师、法规重大案件的立案调查,指导、督促地方对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同时对国土资源有关费用征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检查指导科:负责执行监察局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局的指导工作,同时对国土资源有关费用征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组织对执法监察制度的研究与制定,并组织指导实施等。
五、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与储备
市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负责在年度土地、矿产资源供应计划调控下,有计划地开展土地矿产资源收购、储备和交易工作。包括老企业破产改造、企业改制等土地收购、储备、整理、交易工作,以及城市闲置、废弃土地的收购、储备、整理、交易工作。
六、土地整理与矿山环境治理
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土地矿产开发整理复垦示范项目和重点项目,并进行可研、规划设计等工作。双鸭山市统一征地工作站负责对各类建设用地文件的审查和现场勘查,办理土地征用有关手续。
七、估价与咨询
双鸭山市土地估价事务所开展土地及矿产后备资源调查,为各类土地矿产开发复垦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业务咨询服务。
一、地价管理办公室
该部门负责制定地价管理方案,调整基础地价标准,对土地宗地价格进行专业评估,同时提供土地价格咨询服务,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定价与有效管理。
二、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负责执行市及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并实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其职责还包括我局网站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信息上网运行的组织协调,以及全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与上报。负责制定并执行全局的计算机和网络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局的计算机软硬件进行统一采购、登记、维护和管理,全面保障全局网络安全。
三、环境监测与预防站
该站主要负责对地下水进行持续监测,以及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工作,以保障地质环境的稳定与安全。
四、勘测规划院
勘测规划院承担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编制土地勘测各项规划,进行土地动态信息监测和处理。还负责建设用地现状勘测、拨地验线测量、矿山企业定界测量等工作,为国土资源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1. 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财务、车辆、档案等管理工作。
2. 土地勘测队:负责前期建设项目的勘测落界测量,以及城镇、农村的日常地籍变更调查。
3. 土地资源规划室:承担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编制等工作。
4. 数据中心:专门负责测绘数据的内业处理,编绘专项图件,以及各种文字材料的处理。
5. 质量检查站:对各项勘测成果进行验收检查,以及全市测绘产品的计量检定。
五、地质及地籍相关单位
地质及地籍相关单位负责小型地质项目的勘探、咨询服务,实施土地变更调查、土地专项调查及动态信息监测等。
六、双鸭山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及其主要职能
双鸭山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作为市煤炭行业的主管机构,主要负责煤炭行业的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煤矿专项整治和结构调整、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以保障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矿工的生命安全。
李显刚简介
李显刚,生于1979年9月,拥有华中农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学士背景。他的职业生涯跨越多个农业部门,包括在农牧渔业部社队企业管理局的干部职务、在农业部的多个管理岗位的任职经历等。他在农业经济管理和农村合作经济指导方面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此后,李显刚逐步晋升为黑龙江省委副秘书长及双鸭山市的多个领导职务。目前担任双鸭山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要职。他在领导岗位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持续参与高级领导力培训课程和进修学习。
扩展阅读
李显刚同志以其卓越的领导才能和深厚的专业知识,为双鸭山市的煤炭行业和农业经济管理领域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不仅在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还在领导团队和组织协调方面展现出卓越的能力。他的工作经历和学术背景使他在处理复杂问题时具有独特的视角和方法。目前,李显刚同志仍在为双鸭山市的发展和进步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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