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政务管理的核心职责,包括组织各类会议的准备、组织和通知工作,如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也负责公文的收发、处理、审核及印制工作。还承担政务信息的采集、分析、上报及反馈任务。关于各类业务档案的管理、归档、使用也是办公室的重要职责之一。还要负责起草工作总结、报告及大型材料的综合工作。办公室还肩负保密工作、事务管理、接待及相关活动联络通知、办公用品购买管理、办公设备检修维修等任务。还要负责机关车辆的编制、购置、年检、安全驾驶及维修保养等工作。对于职工福利、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也要全面负责。包括机关食堂、浴池、锅炉房、配电室的管理工作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等。还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干部考核、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聘以及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目标管理等工作。
计划财务审计科
拟定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管理事业费及各项专项经费。编制并落实年度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投资计划。对国土资源的各项收费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负责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资金决算和监督使用。还负责系统内部的财务审计工作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管理、审验和监督工作。
政策法规科
进行国土资源政策的调研,拟定全市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地方性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和咨询工作。处理有关的行政复议和应诉事宜,并监督检查系统内依法行政的情况。还负责制定和实施宣传、教育及科技发展的规划,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搜集整理国内外土地信息,组织科技成果的评选、上报、推广和应用等。
(2)规划并执行国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市局相关部门的前期调查工作,对辖区内用地和用矿单位(或个人)进行守法监督。
(3)坚决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理各类土地矿产纠纷,对前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同时监督检查辖区内用地、用矿单位(或个人)的守法情况。
(4)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进行监管。
(5)负责处理辖区内群众关于土地矿产问题的来信来访。
(6)受理辖区内个人宅基地的申请。
(7)负责地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8)受理辖区内的临时用地申请。
(9)按照县局、分局的年度收费计划,负责相关费用的收缴工作。
(10)承担县局、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土管理所:
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资源的政策、法律、规章;全面执行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严格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处理土地矿产各类纠纷,对前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受理个人宅基地申请;负责地籍的日常管理;根据县局、分局的年度收费计划收缴相关费用;受理临时用地申请;承担县局、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执法监察局:
负责监督和检查土地矿产资源等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情况;制定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组织全市土地、矿产、地质环境执法监察工作;开展对土地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监督,对农地征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等进行监管;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稽查市区内的土地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接待并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内设机构职责和权限范围:
执法监察一科:主要承担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的立案调查,指导、督促地方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并承担土地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执法监察二科:主要承担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的立案调查,指导、督促地方对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并承担本局经办的矿产违法案件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检查指导科:负责执行监察局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局的指导工作,同时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有关费用征收等情况。主要任务是组织对执法监察制度的研究与制定,参与全省或区域性的执法大检查,推广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典型经验,指导下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队伍建设等。
市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在年度土地、矿产资源供应计划调控下,有计划地开展土地矿产资源收购、储备和交易工作;与县国土资源部门合作,共同开展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等工作;承担省厅开展的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和土地整理复垦项目中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老企业破产改造等土地收购等工作;按照省厅意见,做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具体业务工作;内设机构包括收购科、储备科、交易科和综合科等。
土地整理中心:
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和推进土地矿产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进行可研、规划设计并组织评估论证;承担全市各类建设用地项目的占补平衡措施审核等工作;开展土地矿产开发整理复垦工作人员业务指导等。
一、地价管理部
负责制定地价管理方案和调整基础地价标准,进行土地宗地价格评估及土地价格咨询。
二、信息中心
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的国土资源信息化政策、法律及法规,起草我局信息化规章和年度发展规划;负责网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协调各部门信息上网,形成络体系;审查信息化建设项目,制定全局信息化规划和网络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软硬件采购、维护和管理,确保全局网络安全;协助完成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环境监测站
负责对地下水进行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确保环境和资源的安全。
四、勘测规划院
承担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及土地勘测规划;负责土地动态信息监测和处理,建设用地勘测与拨地验线测量,矿山企业的定界测量及国土资源咨询服务。
内设机构职责如下:
1. 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事务、财务、车辆、档案及仪器设备管理。
2. 土地勘测队:承担前期勘测落界测量,城镇、农村地籍变更调查等任务。
3. 土地资源规划室: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质环境治理和各项专业规划。
4. 数据中心:处理测绘数据,编绘专项图件及文字材料等。
5. 质量检查站:负责勘测成果验收和测绘产品计量检定。
五、地质队
负责小型地质项目的地质勘探、咨询服务,包括公益性地质勘查、控矿权检查验收、矿山地质环境勘查与评价、矿山地质灾害恢复治理工程设计等。
六、地籍管理所
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土地专项调查及土地权属纠纷调查,实施土地动态信息监测及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七、开发公司
贯彻落实有关土地复垦的规定,承担关键职责推动合作事业改革与发展。
八、双鸭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引导和支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农业服务功能;积极宣传政策,反映农民需求,维护合作社权益;指导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贸易,推动市场拓展;关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管理直属企业资产,确保其安全和增值;执行决议,履行义务,参与国际合作;负责专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接受市委、市其他重要任务。
九、双鸭山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内设机构
包括办公室、培训科、经营管理科、生产技术科等。其中办公室负责政务协调和日常事务管理;培训科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监督和管理;经营管理科负责煤炭经营企业的资格审核和违法经营活动的查处等。这些机构共同确保煤炭行业的有效管理和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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