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了加强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规范教育培训市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民办培训学校,是指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设立的,提供文化课程、艺术特长、人文素质、学习能力、继续教育等非学历教育服务的学校。
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包括审批设立、变更、终止以及日常监管、年度评估、业务指导等工作。
民办培训学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接受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需要遵循以下具体手续:
1. 申请人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领取或从即墨劳动保障网选择下载相关审批表、申请报告、章程样本、规范办学承诺书样本以及培训协议样本。
2. 申请人需向政务大厅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开办书面申请书;
《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
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或个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
拟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拟聘的教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证明文件;
教学及实习场地证明;
办学资产及自有资金的验资证明;
法人单位的书面担保证明及担保单位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拟办培训机构的章程、发展规划、管理制度;
拟开办专业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以及设施、设备明细表。
3. 行政大厅窗口进行审查,包括受理申请、勘验决定、制发证书等步骤。现场勘验及相关材料审核符合标准的,窗口制作《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4. 申请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需领取《收费许可证申请表》,经物价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收费许可备案。
5. 凭《办学许可证》进行法人登记,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并办理税务登记、购。
扩展材料:
申请办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办学申请报告,包括举办者、学校名称、办学地址、经费来源、办学内容、培养目标等。
2. 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个人相关证明。
3. 拟任校长的资格证明及职称证书或复印件。
4. 办学场地证明,包括自有或租赁场地的相关证明。
5. 学校理事会或决策机构的首次会议决议,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理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等。
6. 拟聘任财会人员的会计证及复印件。
7. 所设专业教师的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的原件及复印件。
8. 开设专业的详细信息,包括教学目标、课程、学习期限等。
关于填写民办培训学校内部管理体制,需遵循以下方面:
一、学校管理体制的界定
在学校管理实践中,其是学校内部各种组织机构与相关规范的结合体。特别是在民办学校的管理方面,我们必须正视其存在的问题。正如《民办教育促进法》所强调的,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但在民办教育的实践中,无论是宏观管理还是学校内部微观管理,都存在诸多问题。
及有关部门对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对学校办学资质的审查不够严格,财务监督不力,教育教学管理缺乏有效的指导。不少民办学校的内部管理十分混乱,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例如,科学决策机制不健全,许多民办学校采用家族化的管理方式;财务制度不规范,有的学校甚至没有建立基本的财务账目;后勤管理混乱,学校食堂卫生条件差;学校医疗保健问题突出,校医的职业水平和资质大多不符合规定,对相关药品的价格和质量缺乏应有的监督和管理。
为了加大民办学校的外部管理力度,我们需要健全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加强对民办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国家应进一步明确各级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专门机构,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学校设立审批等。实行民办教育保证金制度,建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财务监督和管理。还要积极培育社会中介机构,发挥其在民办教育发展中的作用。
在完善民办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方面,我们需要确立董事会的法律地位,扩大办学自主权,推行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促使学校的内部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建立科学、严格的考核制度,为教职工评优、评先、晋职、升级提供依据,实施奖惩制度。
只有通过加强民办学校的外部管理和完善其内部管理体制,我们才能确保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这需要国家和的支持,同时也需要民办学校自身的努力。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创造一个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