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关于农村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其特点,以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分类与职能配置的文章。这些组织不同于企业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而是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主要服务于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等全方位服务。这些组织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应按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关于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的改革分类、职能配置等问题,应结合法律要求和规定,综合考虑各个行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这些机构在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农村中的各类农产品与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既不属于社会团体也不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主管部门为当地的农办。这些组织形态既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新型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它们的登记部门为工商局,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不同。
这些专业合作社主要基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农业服务提供者自愿联合,形成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们的主要服务对象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成员主体以农民为主,追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可以自由入社和退社,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返还。
这些合作社应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以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参考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技术推广遵循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推广分类管理的原则。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等共同构成推广体系。各级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的改革分类问题,《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事业单位改革做了全面部署。目前我国国家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主要包括种植业、农机化等多个系列,其中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达3万多个。根据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和相关方针政策,农机化等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从事公益服务类的事业单位,应按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对于它们是属于公益一类还是二类,笔者认为应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从公益一类与二类事业单位的区别看,公益一类是指承担规定的社会公益务任务、不能通过市场配置资源、财政给予经费保障的事业单位。而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主要面向广大农民无偿提供公益服务,其资源主要通过财政预算配置,因此应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关于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的职能配置问题,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明确了其履行七项公益性职责。在确定各个行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职能配置时,应综合考虑法律要求、行业特点以及目前承担的公益性职能等方面。例如,在落实好法律有关规定方面,应加强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的指导、组织农业劳动者学习农业科技知识等。在行业特点方面,农机化技术推广是将现代农机与装备研发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关键环节,应重视试验示范工作,提出相关标准和作业服务规范。在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方面,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也发挥了重要支持和保障作用。
农村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在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服务、推动农业现代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改革和职能配置也至关重要,应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要求,推动其更好地发展。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的核心功能与建设考量
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应当肩负起以下主要职能:
1. 宣传贯彻农业及农业机械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确保农业机械化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 协助农机化主管部门制定并落实技术推广规划与计划,确保农机化的有序发展。
3. 积极引进、开发、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与装备,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4. 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培训,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技术应用的普及率。
5. 开展农业机械化科普宣传、技术咨询及信息服务,提高公众对农业机械化的认知度。
6. 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的构建与完善,确保技术推广的体系化、规范化。
7. 参与制定和修订农业机械化技术相关标准,确保技术的先进性与实用性。
8. 针对农机作业,制定服务规范,并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乡镇级的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还应承担农机安全教育与安全生产监测的职能。
关于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的建设问题,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为农机化技术推广等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奠定了法律基石。该法对机构设置、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并对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由于我国农业发展具有多样性和多层次性,各地区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和推广服务方式也存在差异。在推进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建设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第二,将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作为建设的重点。当前,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面临诸多问题,如公益性定位不明确、条件能力薄弱以及运行机制亟待完善等。需要切实落实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加强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的建设,改善其工作条件,并加强队伍建设。
第三,在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建设中,始终贯穿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明确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是机构建设的重要目标,通过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创新,推动农机化技术推广方式的转变。加强与不同主体间的协作,推动产学研推用的融合,加快方式方法的创新,提高推广效率。
近期,我围绕如何推进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进行了深入调研。在全面了解县内农业产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我认真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含义及重要性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为重点,通过优化各种生产要素组合,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经营体系、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简而言之,就是将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依靠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走市场化和集约化的道路,实现一体化经营的农业。
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我们需要解决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大流通的矛盾,创新组织制度,实现城乡关系、工农关系的协调。我们还要丰富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解决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逐渐扩大的市场之间的矛盾。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统筹城乡发展、拉动财政增长、提高农民组织化经营程度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选择。
(二)具体发展建议
1. 强化基础夯实基地。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和农田水利建设,加强职业型农民培训,打牢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
2. 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依托资源,依靠科技,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绿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建设集生态、旅游、休闲为一体的特色农业试验、示范、培训科技园区。
3. 拓展市场打造品牌。加强市场与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功能,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形成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市场流通网络。
4. 科技创新技术支撑。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5. 建立完善经营机制。鼓励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
6. 开发产品注重质量。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推动按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
7. 培育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分散经营的农户提供系列化服务。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
全县总人口和耕地情况,以及现代化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给全县粮食增产、农业丰收带来许多困难和不确定因素。针对当前农业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需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带动农民参与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要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发展,突出特色,优化结构;培育龙头,促进经营;强化宣传,示范引路;强化培训,提高能力;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形成机制。
我们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自身优势,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推动全县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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