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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
2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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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描述: |
北京行政资产管理培训课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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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人员:
行政主管 培训讲师:
俞勤 培训天数:
2天 培训费用: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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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一)前言
国有资产的概念;国有资产的种类;我国国有资产的发展现状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与原体制的区别。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却存在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一系列财政体制改革: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及“收支两条线”。
具体内容:
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形成渠道和表现形式
1.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形成渠道
2.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表现形式
(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
(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原则
1.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解决办法;2004年实物费用定额试点情况。
2. 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3. 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四)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原则和标准
1.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制度
2. 资产配置应当与行政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
3. 资产配置应当做到科学合理,优化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4.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标准
(五)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
1. 行政单位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规定。
2.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盘点的规定。
3.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的其他规定。
4.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内容和要求
(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
1. 资产处置的形式
2. 资产处置的范围和要求
3. 资产处置的审批
4. 处置方式: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
5. 处置收入
(七)行政单位的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
1. 行政单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2.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应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3. 进行资产评估的行政单位,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其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评估机构独立执业。
4. 行政单位的财产清查。
(八)行政单位产权登记与产权纠纷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形成渠道和表现形式
1.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形成渠道
2.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表现形式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原则
1.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2. 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
3. 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
1.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的条件
2.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的原则
3. 事业单位资产调剂的主体
4. 事业单位资产调剂的管理建议
5. 事业单位限额以上的资产购置审批程序
(四)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
(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1. 国有资产处置方式
2.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
3.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原则
4.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管理
(六)事业单位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
1. 事业单位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2. 事业单位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3. 事业单位股权投资的资产评估
4. 事业单位所投资企业原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时的资产评估
5. 事业单位转让产权(股权)时的资产评估
6. 事业单位收购非国有资产时的资产评估
7. 事业单位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时的资产评估
8. 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
9.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主要内容
(七)事业单位的产权登记与产权纠纷调处
1. 事业单位的产权登记的主体、客体及内容
2. 事业单位产权登记的登记机关
3. 事业单位的产权登记的主要内容
4. 事业单位产权登记的类型
5. 事业单位产权纠纷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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