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行政和经济区划的原则以及职能配置,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设立了21个区、县国家税务局,这些局均为正处级全职能局,主要负责在区、县范围内履行国税职责,包括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相应设立了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的国税局内设机构为10个,另设离退休干部科(挂靠人事教育科),级别为正科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区的国税局内设机构为5个,分别是办公室、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等。
各个科室的职责也有所不同,例如办公室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制度建设等;政策法规科负责税收政策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等;税政科负责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收入核算科负责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开展税收收入分析等。还有纳税评估科、征收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财务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等科室,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
区、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是区、县国家税务局的直属机构,级别为副处级。其职责是对所辖区域内企业进行税务稽查,确保税收法律的执行。根据行政区划,天津市设立了多个区、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分别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税务稽查工作。
制定稽查工作计划,实施税务稽查任务,并负责相关案件的审理与归档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发票协查、稽查执行以及听证案件的举证等。还需与、司法、公安机关及其他税务机关进行协调联系,解决涉嫌税收违法案件,打击偷、抗、骗税等违法行为。对于加强税收管理和税务稽查的意见,要及时反馈。
关于区、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设置方面,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等地区的国税稽查局设置较为详尽的部门架构,例如综合科、案件审理科等。而塘沽区、汉沽区等大港区则有所不同,具体职责也各异。这些部门负责税务稽查的各个方面,包括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复查工作等。税务所作为本区县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税源管理工作,包括办理税务登记、受理申报纳税等。除此之外,还有信息中心及机关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来支持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严谨开局,牵动全局。区教育系统涵盖73个基层单位、71个党组织及1007名党员。党委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精准把握“六关”,凸显“严”字。一是领导带头,树立榜样;二是方案审批,确保精准;三是培训质量,夯实基础;四是思想发动,激发热情;五是学习纪律,营造氛围;六是学习成效,保证质量。
二、强化监督,回头检视。区教育局党委根据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分组、包片负责的方式,设立五个活动片和35个学习小组,由领导班子和督查小组共同履行职责。在每个主要环节结束后,认真开展“回头看”,总结反思,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创新,丰富实践。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创新学习、服务、实践和宣传载体。包括专题辅导、观看英烈事迹展览、学习牛玉儒先进事迹等。开展“练内功、强素质、做贡献”大讨论和“党性铸师魂”、“亲民、为民、利民、助民、安民”五民主题实践活动。
四、边学边改,成效显著。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针对存在的问题,如教育思想观念、办学体制和机制、干部教师队伍、教育教学质量的不适应等,从工作机制、作风、学风、措施和教学思路上进行改进。包括用人机制的改革、工作作风的改进、学风的提升、工作措施的调整以及教学思路和目标的变革。通过这些改革措施,东丽区教育系统实现了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永葆先进性的目标。
东丽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机构设置包括四个正科级部门:
1. 综合科:主要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局的稽查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和培训计划,确保税务稽查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同时负责稽查软件系统的管理和使用,以及稽查案件的复查、听证组织等工作。
2. 案件审理科:专责审理税务违法案件,包括复审税收检查结果,处理听证、复议相关事务,并代表税务机关应对诉讼案件。还负责案例分析和报告撰写。
3. 检查一科和检查二科:主要负责稽查年度计划中的重点税源企业,并查处和执行税务违法案件,是税务执法的重要执行力量。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税务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东丽区的税收征管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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