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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概述与历程
江西经济管理专修学院,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二、学院简介
江西经济管理专修学院(Jiangxi Academy For Specialized Economic Management)以远程网络及函授教育自学为主,为学员提供大专、本科层次的教学计划、教材,并配备专家答疑解难。学院会根据学员集中地区的需求,派遣专业课教师进行面授辅导。
该学院是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大专(本科)层次课程教育机构。学校坚持特色发展,以工学、管理学为主,同时协调发展工、管、文、法等多学科。致力于服务行业及地方经济发展需求,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始终坚持将就业工作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为目标。近几年的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以及专升本升学率均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三、优势专业
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的经济管理系、旅游日语、旅游英语、服装设计、计算机信息管理、市场营销、数控技术、机电工程等专业是学院的王牌专业。
四、办学环境
学校地处优越区位,毗邻省行政中心,距离南昌西客站仅一公里,公共交通便捷四通八达。校园占地面积655亩,环境宜人,绿树成荫,鸟语花香。
五、资质与师资介绍
江西经济管理专修学院是省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拥有成人本科和全日制普通专科办学资质。学校自成立39年来,培养了一大批成为省内外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的校友。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351人,其中包括教授39人、副教授105人,具有博士和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比例较高。
六、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简介
第二十二条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及选举流程由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决策。这些代表是通过省级学术团体、市级科学技术协会、基层组织及相关方面的民主协商,经过选举产生的。
第二十三条代表大会具有下列职权:
一、确定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向及任务;
二、审议并批准全委会的工作报告;
三、制定并修订实施细则;
四、选举产生全委会成员;
五、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四条全委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委会组织召开。如果全委会委员在任期内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职,原推荐团体或单位可以提出变更申请,经常委会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二十五条全委会的职责包括:
一、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组成常委会;
三、审议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年度工作报告;
四、决定授予荣誉职务;
五、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六条在全委会闭会期间,常委会负责领导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并落实全委会设定的任务。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为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常委会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由主席主持或由副主席代理主持。
第二十七条主席负责主持常委会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十八条常委会根据工作需求,会设立多个工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以协助审议常委会需要审定的相关事项。这些委员会的成员由常委会和全委会的部分委员兼任,也可根据需要聘用部分成员。这些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机关的相关职能部门。
第二十九条常委会具有以下职权:
一、组织并监督本细则的实施;
二、决定并召集全委会会议;
三、执行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的决议;
四、聘请有关负责人担任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顾问;
五、批准团体会员的加入或退出;
六、审核并批准全委会委员的变更或增补,决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设置、变动及其领导成员和组成人员;
七、领导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八、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章关于省级学会
第三十条省级学会是根据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等相关学科的组建,或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目标的在赣学术性、科普性社会团体。
第三十一条成为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省级学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认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遵守本《实施细则》;
二、依法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三、拥有学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会员;四、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及科普活动,编辑出版相关科技或科普刊物;五、具备健全的办事机构和经费来源。
符合上述条件的省级学会,经申请并通过常委会批准,可成为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十二条省级学会接受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执行其决议,承担并完成任务,选举代表参加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在业务上,省级学会接受相应的全国学会的指导。退出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需经其常委会批准。
第三十三条省级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确定学会的工作方向及任务,审议并批准学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制定或修改会章,选举新的理事会。
第三十四条省级学会办事机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行政上接受学会挂靠单位的领导。
第三十五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实施细则》的省级学会,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常委会有权给予警告、限期整顿或除名等处罚。
四、开展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推动技术开发与转让,强化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反映基层科技工作者的意见、诉求,保护其合法权益,并努力改善其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八章 工作人员管理
第四十四条 各级科协对其工作人员实行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 学会类机构根据其编制特性与管理需求,实施相应的干部人事制度,参照所属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则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科协工作人员应热爱科技事业,树立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思想,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以及组织和社交能力。
第四十八条 科协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与教育,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九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四十九条 经费来源包括财政拨款、资助、捐赠、会费、企事业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第五十条 建立专项基金,用于学术交流、科普和奖励等。
第五十一条 实行民主理财管理体制,由常委会领导。
第五十二条 科协的经费、资产及拨款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所属企业、事业的资产隶属关系也不得随意改变。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详细说明江西省科协的简称、会址及英文全称。
第五十四条 江西省科协全委会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修订相关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 省级学会可根据相关法规与条例,结合本《实施细则》制定章程。
第五十六条 设区市科协及基层组织可根据《中国科协章程》与本《实施细则》制定具体细则。
第五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经江西省科协代表大会通过并实施,解释权属江西省科协。关于江西经济管理专修学院的详细信息如下:
该学院成立于2002年,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是一所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非学历大专(本科)层次课程教育机构。学院主要以远程网络及函授教育自学为主,为学员提供大专、本科层次的教学计划、教材及专家答疑等。学院坚持特色发展,形成工、管为主的学科专业体系,并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为目标,近年来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及专升本升学率均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该学院的办学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在师资方面,学校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现有专任教师35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及高学历教师占比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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