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控制权?不是像经常说的百分之五十一或百分之六十七,就这么简单的,创始人保护自己的控制权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财权。有了财权可以自主做事,所以财务必须是由创始人聘请,公司的网银、公章、营业执照,要由创始人或者是创始人指定的人来做保管,创始人也可以约定,金额不超过多少元以下的单笔付款,可以由自己来做决策。
第二,人事权。掌握了人事权,才能掌握业务的主动权,所以公司的管理团队,必须是由创始人来任命。
第三,管理权。很多人有误区,以为很多决策,都是要通过三分之二,或者是二分之一以上的投票权才能决策的,其实不是,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修改公司章程,或者是增减注册资本,是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投票,或者是股权转让,需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除此之外,其他公司的决策事项是由章程来决定的。
所以创始人在约定章程时,一定要注意这三点:
一、创始人要有一票否决权。
二、经营管理类的决策,不需要过半投票,只需要创始人表决,就可以进行执行。
三、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章程约定同股不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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