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流程制度时,最容易犯三个错误,特别是最后一个,一定要避坑。
第一个错误,闭门造车。指我们很多人,在做流程制度的时候,遇到问题以后,自己就在办公室苦思冥想而来,没有经过调研、研讨等,文件写出来以后,就找领导签字,再找老板签字,等签完字以后就是一把尚方宝剑,然后这就好像钦差大臣,拿着谕旨挂着虎符,别着免死金牌一样,但这样闭门造车出来的流程制度,往往忽略了实际需求和应用效果。
第二个错误,规范别人。指很多企业在流程文件,大多是在规定别的部门,应该为我的工作要做哪些事情,我们制定流程的出发点变成了规范别人,但这个世界上最难的,莫过于把你的思想变成别人的行为,当每一个部门都拿出自己的流程,振振有词的时候,你就无法断定谁是责任人了,其实这就是问题所在,只要仔细对比去看这些流程文件,就会发现十条规定里,可能有八条都是在规定别的部门,应该为自己做什么,规定别的岗位应该怎么样去做。
第三个错误,职能描述。指流程文件缺乏动作主体、责任主体和时效性等因素,出现过多的概念性的词语,比如针对品质异常,第一时间去找品质部门解决,要尽快跟技术部门确认,一般这样的流程制度,肯定是执行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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