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深度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或涉及三层以上地下室的工程,或虽未达5m但地质环境及周围条件极为复杂,以及存在地下管线的工程。
### 2. 地下暗挖工程
涉及地下暗挖,以及遇到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复杂地质条件的隧道工程。
### 3. 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其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²,或集中线荷载超过15kN/m的模板工程。
### 4. 高空作业工程
涉及30米及以上的高空作业。
### 5. 水域作业工程
在大江、大河深水环境中进行的施工作业。
### 6. 爆破工程
包括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具体划分标准基于工程危险性。
扩展阅读:
施工单位应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总承包的项目,方案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若工程分包,专项方案可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编制。方案需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实施。对于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
主要内容:
1. 编制依据、原则及范围。
2. 工程概况。
3. 总体布置及工期安排。
4. 施工技术方案。
5. 工期、质量、安全等保证措施。
6. 应急救援预案。
7. 夏季、冬季施工保证措施等。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专家论证:
冬季施工措施是此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高严寒地区。例如,对于土方工程,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冬期室外冻土开挖前需融化。采用燃烧刨花、锯末等烘烤,并设专人监护,同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挖出的未受冻土需做好保温工作,对挖好的基坑也要进行保温处理。整体施工要求连续进行,避免地基土受冻。专家论证主要由施工单位组织,旨在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内容主要参考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以及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建筑施工安全与工程细节详解
第五部分 脚手架工程
一、高度相关的脚手架工程
1. 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 附有提升功能的升降脚手架,包含整体和分片式提升系统。
3. 悬空作业所需的悬挑式脚手架。
4. 结构稳固的门型脚手架。
5. 挂式脚手架的应用。
6. 吊篮式脚手架的搭建与使用。
7. 为物资转运而设的卸料平台。
第六部分 拆除与爆破工作
1. 通过人工或机械进行的大规模拆除工程。
2. 涉及爆破拆除的工程项目。
第七部分 其他高风险工程
1. 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需要专业技巧和精准操作。
2. 预应力结构的张拉施工,需要确保结构稳定和安全。
3. 隧道工程的施工过程,需特别注意地质变化和周围环境。
4. 桥梁施工,包括桥梁的架设和建设。
5. 特种设备的施工工作,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范。
6. 网架和索膜结构的施工建设,要求较高的技术水准。
7. 高于6m的边坡施工,需格外注意边坡稳定和安全防护。
8. 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工作,涉及水域安全和工程稳定。
9. 港口工程、航道工程的施工要点与安全管理。
10.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的施工项目,应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在得到行政许可后实施。
第四部分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核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制定详尽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此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只有经过严格审核合格后,并由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对于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等高风险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企业还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论证与组织召开
一、专家论证会的组织者与参与者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如高支模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提出并编制其方案。在施工单位将专项方案提交至安检站备案后,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参与人员包括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等,人数应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
二、深基坑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会主持与召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深基坑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若为施工总承包项目,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召开。参与人员除了专家组成员外,还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必要性
并非所有专项施工方案都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只有当某项工程被认定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时,才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具体范围可参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四、关于专家组成员的要求及责任
在专家论证会中,专家组成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需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会议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也需参与,共同商讨并确定最合适的施工方案。
(四)关于施工单位的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以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相关角色的职责。
(五)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关联人员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第八条,对于符合细则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查及批准需遵循一定程序。建筑施工企业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上计算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接着,应邀请符合规定的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施工和监理企业的相关人员应列席论证会。
在论证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指定一名专家担任组长,专家组的职责是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计算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论证审查。论证审查意见应当书面化,并由专家组成员签字确认,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随后,施工企业应根据专家组意见对原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若专家组认为方案需重大修改,施工企业在完善后需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关于施工中组织的专家会审中的专家来源问题,答案是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至于专家论证审查时专家的人数,根据规定,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至于专家论证的组织方和费用问题,一般是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而专家论证的费用通常由邀请方承担。
至于具体的论证内容,主要包括方案是否完整可行、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标准规范,以及安全施工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等。论证后,专家组会提交报告,对论证内容提出明确意见,作为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
以上内容主要参考国家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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