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板在股权的治理结构上有两个错误的误区。
第一个误区,就是这个董事必须是由股东来担任,其实这个是错误的。董事他是由股东选举出来的,代表股东利益的个人,他不一定非是股东,所以不是股东,他也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个误区,就是股东必须按照实际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利润分配或者来进行分红,这也是错误的。为什么呢?比如我占有30%的股份,但是我在利润分红的时候,我分走利润的60%。为什么?因为我既是出资的股东,我还是经营管理者,所以这是同股不同权。有的股东他只是叫资金型股东,比如100万我投了30万,我占了30%的股份。但是我分红的时候又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在利润分配的时候,我只分走10%就ok了。我把大部分的利润分红给了那些经营者,给了那些参与者。所以这是在整个公司的股权治理结构上,两个错误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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