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个企业的案例,企业过去是依靠夫妻两个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卖空调。结果后来,这两口子准备重新来扩展业务。所以从过去的单纯卖空调,开始接一些大型的中央空调的安装。这个时候就找了一个合伙人来一起创业,这个时候夫妻两个人跟这个合伙人三个人注册了一家公司,它的股权结构是怎么来做的呢?夫妻二人,他们两个人共同出资80万,而另外的这个合伙人合伙人,出资40万,总共注册资金120万,来成立了这家公司。当这家公司成立之后,因为公司刚开始成立运作很多的机制,很多的东西都不完善,所以就要要求这三个人都要在公司里面。结果一开始第一个月,这个合伙人就没在企业里面做任何的事情,还在忙于自己的这一摊业务。第一个月,这两口子就接了一个大的项目,这个项目接完之后问题出现了,就是这个项目的分红具体怎么来分这个项目?这个合伙人说你又没有参与整个项目的运作,以及这个项目一开始的前期的开发以及客户的维护,都是我们夫妻二人来完成的,所以这个项目你不应该来做分红。所以这个时候,这三个人在整个合作过程当中就遇到了这个问题。很多的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合伙人之间往往就是因为在利益分配上,在分红机制上没有讲清楚,导致到最后就反目成仇。那具体这个问题如何来解决呢?其实很简单,就是很多的小企业也好,还是大企业也好。在最开始必须要签一个所谓的生死契约,什么是生死契约呢?就是出钱机制,还有出力机制,出钱出力,这两个都要清楚,出多少钱,占多少股权,出多少力,该干什么样的活,最终获得的利润,具体如何来分,这个都要把它讲清楚。如果在一开始这些话没有讲清楚,往往都是到最后就是反目成仇,最后让企业也只能清算甚至破产。
过去在企业当中,在涉及股权的时候,一开始都是好兄弟,什么话都好说,但是往往在利益面前就不行了。因为过去一句话叫亲兄弟,那也得明算账。所以在合伙之前,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出钱机制,出力的机制以及分钱的机制。还有一个分钱,把这三个要白纸黑字的把它讲清楚,说清楚,然后要签字画押,只有这样,最终才能保证长期的利益合作。过去有一句话,叫做先君子后小人。结果发现往往就是在一开始没有把这些机制讲明白,大家都是君子,说我们一起干无所谓,结果到最后大家都变成小人了。真正商业的合作是先小人后君子,把丑话说在前面,那到最后大家都变成君子了。所以在股权利益机制的设计上,甚至在找合伙人的时候,往往一开始就是把这个给忽略掉了,没有签所谓的生死契约。在企业当中,不管是两个人合伙,三个人合伙,还是五个人,不管多少人,最终还是要把兄弟之情和商业合作把它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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