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奖励的金额越大,激励的效果就一定越好,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曾有员工因为项目业绩突出,公司给予了涨薪百分之二十的激励,但员工转头却选择了辞职,究其原因,是在他涨薪的同时,也给其他的项目成员涨了薪,虽然涨薪幅度,没有他的那么大,但在该员工看来,有些项目成员,并没有做出什么贡献,甚至自己还要帮他们去弥补差错,这些人也得到了涨薪的奖励,他感觉极不平衡,就有了开头离职的状况。需要知道,奖惩措施是否会产生满意,取决于被激励者,认为获得的报酬是否公正,如果他认为符合公平原则,当然会感到满意,否则就会感到不满。众所周知的事实是,满意将导致进一步的努力,而不满意,将抵消你给他奖励的激励效果,甚至出现负激励的状况,正是这种不公平感,让上面的员工感到失落,甚至提出了离职。
很多时候,管理者认为激励,就是满足员工的需求,理论上好像是没错,但实际操作时,就会发现十分困难,也很难保证持续的有效性,每个员工的个体需求,都有所不同,想要满足每一个员工的需求,肯定是不可能的,所以奖励措施应该是具有普遍性的,而衡量采用的激励措施是否有效,不是看每个人的需求满足程度,而是看三个基本特征:重要性、可见度、公平感。金钱在当今社会是价值的标识,因而其重要性足够,同时其可见度也是足够,因而薪酬激励就成为了非常重要的激励措施。除了金钱之外,还有晋升、福利、社会地位、成就以及特别的奖励等,也都具有足够的重要性和可见度,因而也是重要的激励措施,而这些激励措施要实现有效激励,还必须符合另外一个特征,就是公平感,公平理论有这样一个公式:我的获得除以我的付出,等于他人获得除以他人付出,员工往往不是看自己的付出,会有多少回报,而是会去跟他人的付出回报,进行比较,分配的公平性,决定了薪酬的激励效果,在经济学和心理学中,有许多著名的理论指出,基于努力和绩效来区分薪酬是毫无价值的,甚至是在本质上的,而告知雇员这些薪酬的区别,才是一个组织具有有效激励系统的前提条件。因此当发现企业的激励措施失效时,就要重点来衡量一下是否做到了激励的公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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