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核心关键骨干员工的能动性和潜力,最大提升组织效能,有什么好的办法?我们来分享下员工要不要成为合伙人,哪些员工可以成为合伙人?在传统的员工关系中,老板和员工无论彼此多么信任,都存在一个潜在的问题,员工想要更高的工资,老板想要最低的成本。最要命的是很少有员工愿意为结果负责任,愿意把自己的工资和工作成效做绑定。用什么机制可以让员工把公司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让公司的利益和员工的利益绑定,形成命运共同体?那么只有新型合伙制。传统的合伙制重点是基于战略,长期要绑定人才和资本的关系,所以要投钱,要投资源,要给予股权或者分红权,要做实股注册。
但今天企业可以采用新型合伙,通过组织变革实现企业平台化、生态化,通过管理的去中心化,重构人才和组织和雇主的关系,通过扁平化的管理,利用选拔机制和退出机制,把关键核心骨干的员工筛选出来,成为企业的事业合伙人、项目合伙人或者业务合伙人。本着谁创造谁受益的原则,一切以价值为导向,给予员工个体价值充分的认可和尊重。这样的话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哪些员工可以成为我们的合伙人?
一、业绩好的员工。这些人是能够影响我们的经营成果的关键核心骨干员工,他们为工作结果负责,成果越大权益越高,他们也是公司业务关键环节当中的独挡一面的人,他们能拍着胸脯告诉你说这个事没问题我来干我能做到。
二、就是思想高度认同企业价值观的人。他们一般都是在企业服务了一定期限能够留下来的人,基本是认同公司的,这些人可以通过角色利益的分配激发创造力和积极性,沉淀成为企业长期服务的人才。
三、就是出钱又出力的人。出钱是为了捆绑留人留心,出力是为了合力取得更好的经营成果,这样可以让人才成为公司的内部创业者或者老板的跟创者。
四、是能够创新突破,为企业创新业务冲锋陷阵的人。为企业做增量市场,二次创业三次创业中突破障碍的人,这样的人就是妥妥的项目合伙人、事业合伙人。想要企业效率更高,价值最大,组织创新,生产关系重构是必须要做的,只有这样企业形态才能最佳,价值才能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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