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架构第一原则是责权利对等,员工承担责任需有相应权限和利益,否则无积极性。如员工晋升为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应提前明确其人事、财务决策权范围。何时上报或自行处理事务,达成目标后的利益等,做到责权利对等员工才有动力实现目标,否则沟通决策效率低,双方均不满意。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放权困难,原因如下。
一、是放权不让责,企业顶层股权架构使老板兜底员工行为结果,难以真正放权。
二、是信任问题,老板对员工能力经验不信任,不确定其能否胜任新岗位。
三、是老板个人性格,部分老板控制欲强,执着于组织目标。
四、是传统官本位思想影响。培养员工如同教孩子走路,需扶上马送一程慢慢放手,只要风险可控,应让员工尝试,否则公司可能面临无人可用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