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是人力资源和用人部门共同的事,用人部门在招聘工作中至少需承担以下职责:
一、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完成招聘岗位的人才画像,明确用人标准是准确选人的基础。
二、配合完成招聘岗位的面试题目设计,尤其对于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察,用人部门最有发言权。
三、提前为新员工制定明确、完善且具体的入职培训计划、试用期工作计划和试用期考核计划,并按计划节点完成工作,不能等人到公司了才临时安排,否则成才率低且周期长、成本高。
四、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试用期跟踪和人文关怀,包括帮助新员工与团队成员建立良好关系,定期了解新员工遇到的问题并提供支持与辅导,关注新员工其他需求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满足。
仅仅有职责还不够,最好配套相应制度,明确用人部门责任及未履行责任的惩罚措施,甚至可与用人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挂钩,以加强投入度,招聘成功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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