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新员工制定试用期考核目标。从考核内容来看,至少应包含三个维度:
一、能力素质目标:明确新员工试用期需掌握的具体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能是笼统概念。例如招聘专员入职后要掌握三项专业技能,像掌握特定招聘软件使用方法、独立进行面试邀约、根据公司要求独立设计各岗位结构化面试题目、独立完成一线岗位初次面试并给出准确评价等。可通过笔试和模拟测试方式考核,这些能力素质目标描述需具体。
二、行为态度目标:明确试用期需达到的行为标准和工作态度,考察依据公司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员工出现与规章制度相悖行为就扣减分数。
三、工作结果目标:确定试用期需取得的具体工作成果。如招聘专员入职后要保证每月招聘人数≥10 人,每月新员工入职培训完成率≥90%,培训合格率≥90%,每月劳动关系手续办理完整度≥90% 等。将实际工作结果与目标对比,依评分规则得出该方面得分。
上述目标设置需用人部门充分配合,为三个维度设置相应权重汇总,可得到新员工试用期最终考核得分。另外要提前定好转正条件,即试用期考核得分高于多少分可转正,低于多少分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样既能保证考核全面性,使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又明确了录用条件,为可能的试用期辞退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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