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辞退一名主管,已经入职四年了,老板又不想赔偿。目前在坚持阶段,员工要仲裁怎么处理?首先我想问你,如果说他是不合适的,或者说是你公司这个岗位已经不需要了,你是把他留在这里,每个月发工资合算,还是给他赔偿更合算。这笔账,你们要去算一下,仲裁的话,就是N加1。那你如果留在这里的话,对公司来讲会有哪些损失?一个人的成本绝对不等于他的工资好吗?如果他已经是主管,你就工资乘以1.5倍,这已经是最小的系数。如果他的工资是1万块,实际上你用这个人的成本是15000。因为你还有社保管理的一些成本,还有公司的其他的一些办公的成本,就是这些都是费用。所以我的建议是说,如果你这个人真的是已经没法用了,部门要裁掉了,或者是他已经躺平了,在团队里面都只有副作用了,能力或者跟不上,你就应该请他走。你又想让他走,又不想要有任何的赔偿,人家不答应,那是你主动要解雇他,不是他主动想走。你想让他主动辞职。如果你的方法做不到,你就只能给人家N加1。好吧,你给人家N加1,这个是合法的,你不给是犯法的,人家要仲裁,你中一个准。所以你让老板自己去算一笔账,你不给N加1,他就一直在这里,你去算一下你每个月的工资乘以1.5,你看看哪个成本更高。
第一个,员工每次走的时候,何况还是个主管,弄得很不愉快。实际上这个公司到底合不合算,就是你让员工感觉走的时候走的很不愉快,这个事情好不好?这个就是隐性成本,显性成本就是你的N加一的赔偿。
第二个,你重新招聘的成本,
第三个,隐性成本,这个隐性成本就是不欢而散的时候,你给在职的员工留下的是一个很不好的印象。大家对这个公司就没有归属感,没有认同感。
第四个,离职的员工会怎么来说原东家,他会对原东家会怎么样,他会去诋毁你,会导致你很多的人进不来。人家一去一看哟,这个负面评论前员工评价很差。
第五个,有些员工走了以后会报复公司,把公司的客户带走,把公司的其他的优秀员工也给刮走,你这不是隐性成本。
所以不要老是看到明面上的账,觉得我N加一我就亏了。你们这个账算的太精了,有没有考虑过更多的隐性成本,然后也有没有考虑过员工自己的感受。你突然间让他没有工作,现在找工作也不是很容易。有没有想一下别人的一个生活处境。ok 做一个有格局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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