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选择的九个原则。
一、系统全面性原则。建立和使用一个全面的供应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供应商做出全面、具体、客观的评价。
二、简明科学性原则。供应商评价和选择步骤、选择过程透明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稳定可比性原则。评估体系应该稳定运作,标准统一,减少主观因素。
四、灵活可操作性原则。不同行业、企业、产品需求,不同环境下的供应商评价应是不一样的,保持一定的灵活操作性。
五、门当户对原则。供应商的规模和层次和采购商相当。
六、半数比例原则。购买数量不超过供应商产能的百分之五十,反对全额供货的供应商,如果仅由一家供应商负责百分之一百的供货和百分之一百成本分摊,则采购商风险较大。因为一旦该供应商出现问题,按照蝴蝶效应的发展,势必影响整个供应链的正常运行,不仅如此,采购商在对某些供应材料或产品有依赖性时,还要考虑地风险。
七、供应源数量控制原则。同类物料的供应商数量约二到三家,主次供应商之分,这样可以降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果,保证供应的稳定性。
八、供应链战略原则。与重要供应商发展供应链战略合作关系。
九、学习供新原则。评估指针、标杆对比的对象以及评估的工具与技术都需要不断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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