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开发选择的九大原则。供应商开发基本准则是QCDS原则,也就是质量、成本、交付与服务并重原则。基于这四个原则而开展的供应商选择的九个原则。
原则一,系统全面性原则。全面系统评价体系的建立和使用。只有完善的评价体系,才能对供应商做出评估。
原则二,简明科学性原则。供应商评价和选择步骤选择过程透明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有利于我们增加评估效率,做到快速、公平、公正。
原则三,稳定可比性原则。评估体系应该稳定运作,标准统一,减少主观因素。
原则四,灵活可操作性原则。不同行业企业产品需求不同环境下,供应商评价应是不一样的,保持一定的灵活操作性。
原则五,门当户对原则。供应商的规模和层次和采购商相当。
原则六,半数比例原则。购买数量不超过供应商产能的50%。反对全额供货的供应商,如果仅由一家供应商负责,100%的供货和100%成本分摊,则采购商风险较大。因为一旦该供应商出现问题,按照蝴蝶效应的发展,势必影响整个供应链的正常运行。
原则七,供应源数量控制原则。同类物料的供应商数量约2到3家主次供应商之分,这样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果,保证供应的稳定性。
原则八,供应链战略原则。与重要供应商发展供应链战略合作关系。
原则九,学习更新原则。评估的指针,标杆对比的对象以及评估的工具与技术,都需要不断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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